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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總 則
1.0.1 為規範電子會議係統工程設計,提高電子會議係統工程的設計質量,製定本規範。
1.0.2 本規範適用於電子會議係統工程的新建、擴建和改建的設計。
1.0.3 電子會議係統工程設計應做到技術、經濟合理、實用可靠。
1.0.4 電子會議係統工程設計中所使用產品,應符合相關產品認證要求。
1.0.5 電子會議係統工程的設計,除應符合本規範外,尚應符合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2 術語和縮略語
2.1 術 語
2.1.1 電子會議係統 conference system
通過音頻、自動控製、多媒體等技術實現會議自動化管理的電子係統。
2.1.2 代表 delegate
具有發言、收聽、表決設備的與會者。
2.1.3 主席 chairman
具有代表的全部權限,並主持會議的人員。
2.1.4 翻譯員 interpreter
通過翻譯係統將一種語言口譯成其他語言的人員。
2.1.5 操作人員 operator
操作控製設備、視聽設備、記錄設備,監聽會場和同聲傳譯室聲音質量的人員。
2.1.6 聽眾 audience
在會議上不發言,而隻有收聽設備的人員。
2.1.7 原聲通路 floor channel
傳輸發言者講話的音頻通路。
2.1.8 譯音通路 language channel
傳輸指定語言的音頻通路。
2.1.9 呼叫通路 call channel
傳輸翻譯員、主席、發言者與操作人員信息的音頻通路。
2.1.10 會議討論係統 conference discussion system(CDS)
可供代表和主席分散或集中控製傳聲器的單通路聲係統。
2.1.11 會議同聲傳譯係統 conference simultaneous interpretation system(CSIS)
將發言者的原聲經翻譯單元(由翻譯員進行)同聲翻譯成其他語言,並通過語言分配係統把發言者的原聲和譯音語言分配給代表的聲係統。
2.1.12 語言分配係統 language distribution system(LDS)
將發言者的原聲和譯音語言分配給代表的聲係統。
2.1.13 會議表決係統 conference voting system(CVS)
可供代表和主席進行電子表決的控製數據處理係統。
2.1.14 會議單元 conference unit
供代表使用的,具有發言、收聽、表決功能中的一種或多種功能的電子終端設備。
2.1.15 會議係統控製主機 conference system control main unit
會議係統的控製裝置。在有線連接的會議係統中,可為會議單元供電。
2.1.16 會議顯示係統 conference video display system
顯示會議信息、演講內容、圖像等的會場大屏幕顯示係統。
2.1.17 會議錄製和播放係統 conference recording and playback system
記錄和播放會議多媒體信息的係統。
2.1.18 集中控製係統 central control system
對會場的各種電子設備進行集中控製和管理的電子設備係統。
2.1.19 視像跟蹤係統 video tracking system
針對即席發言者的定位、特寫鏡頭等圖像的控製係統。
2.1.20 會場出入口簽到管理係統 conference entrance signin management system
設立於會場出入口,針對與會者的資格及權限的報到和確認係統。
2.2 縮 略 語
IC(Integrated Circuit) 集成電路
MD(Mini Disc) 微型唱盤
PZM(Pressure Zone Microphones) 壓力區式傳聲器或界麵傳聲器
VGA(Video Graphic Array) 視頻圖形陣列
XGA(Extended Graphics Array) 擴展圖形陣列,顯示分辨率1024×768
SXGA(Super Extended Graphics Array) 超擴展圖形陣列,顯示分辨率1280×1024
DVI(Digital Visual Interface) 數字視頻接口
HDMI(High Definition Multimedia Interface) 高清晰度多媒體接口
HDTV(High Definition Television) 高清晰度電視
CIF(Common Intermediate Format) 常用的標準化圖像格式
4CIF(4 Common Intermediate Format) 4倍的CIF
USB(Universal Serial Bus) 通用串行總線
Composite Video 複合視頻
S-Video(Separate Video) 亮、色分離
RGB(Red Green Blue) 紅、綠、藍信號
IE(Internet Explorer) 微軟公司推出的一款網頁瀏覽器
B/S(Browser/Server) 瀏覽器-服務器
SAN(Storage Area Network) 存儲區域網絡
iSCSI(Internet Small Computer System Interface) 基於TCP/IP的協議
PPT(Power Point) 演示文稿製作軟件
720P(720 Progressive Scan) 720條逐行掃描線
1080i(1080 interlaced Scan) 1080條隔行掃描線
1080P(1080 Progressive Scan) 1080條逐行掃描線
ASF(Advanced Streaming Format) 數據格式
YPbPr/YCbCr 分量信號
3 基本規定
3.0.1 電子會議係統可包括會議討論係統、同聲傳譯係統、表決係統、擴聲係統、顯示係統、攝像係統、錄製和播放係統、集中控製係統和會場出入口簽到管理係統等。
3.0.2 電子會議係統宜根據會議廳堂規模和實際需求選取子係統。
3.0.3 電子會議係統工程應選用穩定可靠的產品和技術,並應根據需要采取備份和相應的冗餘措施。
3.0.4 電子會議係統工程宜具備支持多種通信媒體、多種物理接口的能力,宜具有技術升、設備更新的靈活性。
3.0.5 電子會議係統工程設計宜保證設備的易管理性。
3.0.6 進行電子會議係統工程設備選型時,應將各子係統集成,並保證各係統之間的兼容性和良好配接性。
3.0.7 設備的人身安全和防火要求,應按現行標準《音頻、視頻及類似電子設備 安全要求》GB 8898的有關規定執行。
3.0.8 會議討論係統和會議同聲傳譯係統必須具備火災自動報警聯動功能。
3.0.9 電子會議係統工程大聲的設計應科學、合理。
3.0.10 電子會議係統工程設備的工作環境,宜符合下列要求:
1 溫度範圍宜為5℃~40℃。
2 相對濕度不宜大於85%。
3 氣壓宜為86kPa~106kPa。
3.0.11 電子會議係統工程設備的幹擾和抗幹擾特性,應符合下列要求:
1 當係統處於電磁場強度為1V/m的幹擾下,在30Hz~50kHz的任一載頻上,一個1kHz調製頻率、調幅度為30%的調幅波,並以額定輸入電平為參考電平的信號與幹擾電平之比,應大於40dB。
2 電子會議係統設備引起的電磁幹擾,應符合現行標準《信息技術設備的無線電騷擾限值和測量方法》GB 9254的有關規定。
3 以一個頻率在50Hz時為1A/m,頻率在150Hz時為0.2A/m,頻率在250Hz~20kHz為0.1A/m磁場強度的外部幹擾源,所產生的A計權噪聲電平,應至少低於額定輸入電平40dB。
3.0.12 係統互連用的連接器,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視聽、視頻和電視設備與係統 第3部分:視聽係統中設備互連用連接器》SJ/Z 9141.2的有關規定。
3.0.13 聲係統設備互連,應符合現行標準《聲係統設備互連的優選配接值》GB/T 14197和《視聽、視頻和電視係統中設備互連的優選配接值》GB/T 15859的有關規定。
3.0.14 中型及以上會議廳堂宜設置控製室,控製室宜具有一個推拉式觀察窗。
4 會議討論係統
4.1 係統分類與組成
4.1.1 會議討論係統可根據信號傳輸方式分為有線會議討論係統和無線會議討論係統;有線會議討論係統可分為菊花鏈式會議討論係統和星型式會議討論係統;無線會議討論係統可分為紅外線式和射頻式。會議討論係統可根據音頻信號處理方式分為模擬會議討論係統和數字會議討論係統。
4.1.2 會議討論係統的構成應符合下列要求:
1 菊花鏈式會議討論係統可由會議係統控製主機、有線會議單元、連接線纜和會議管理軟件係統組成(圖4.1.2-1)。
2 星型式會議討論係統可由傳聲器控製處理裝置、傳聲器和連接線纜組成(圖4.1.2-2)。
3 無線會議討論係統可由會議係統控製主機、無線會議單元、信號收發器、連接主機與信號收發器的線纜和會議管理軟件等組成(圖4.1.2-3)。
4.2 功能設計要求
4.2.1 會議討論係統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宜采用單向性傳聲器。
2 傳聲器應具有抗射頻幹擾能力。
3 大型會場宜具有內部通話功能。
4 係統可支持同步錄音、錄像功能,可具備發言者獨立錄音功能。
5 操作人員的設備應具有下列功能:
1)應具有頭戴監聽耳機;
2)應能用節目電平指示器,連續指示原聲通路的電平;
3)應具有音量控製功能;
4)宜具有內部通話用的傳聲器;
5)可提供輔助輸入裝置給附加信號源;
6)可提供輔助輸出裝置把原聲通路接到擴聲係統;
7)可配備帶地線隔離的音頻分配器供記者錄音。
4.2.2 菊花鏈式會議討論係統應符合下列要求:
1 係統應具有發言人數限製功能,可設置係統同時開啟傳聲器大數量。
2 會議單元傳聲器宜具有下列控製方式:
1)可由代表通過各自會議單元上的按鈕控製傳聲器開關;
2)代表按下會議單元上的“請求發言”按鈕,主席或操作人員可決定是否開啟傳聲器;
3)操作人員可集中控製傳聲器;
4)自動排隊和按順序接通的係統;
5)主席單元的傳聲器應能優先工作;
6)主席單元的傳聲器可始終保持常開狀態;
7)代表單元可聲音控製啟動傳聲器。
3 會議單元應具有傳聲器狀態指示器。
4 主席會議單元應具有優先控製功能。
5 會議單元可內置揚聲器。
6 係統可配置定時發言功能。
7 會議單元可配置顯示屏。
8 係統可配置操作人員顯示屏、主席台顯示屏等,並應由操作人員、主席集中控製傳聲器。
9 係統可配置所需功能的會議管理軟件。
10 操作人員的設備應具有下列功能:
1)應能使操作人員按會議程序及主席的指令監聽和控製會議室內所有的會議單元。
2)應能監視各個請求和已開啟的代表傳聲器。
4.2.3 星型式會議討論係統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傳聲器可設有靜音或開關按鈕,並宜具有相應指示燈。
2 傳聲器控製裝置應能支持傳聲器的數量。
3 傳聲器數量大於20隻時不宜采用星型式會議討論係統。
4.2.4 不能改變或破壞的建築內、坐席布局不固定的臨時會場等,會議討論係統宜采用無線方式。
4.2.5 在同一建築物內安裝多套無線會議討論係統,或在會場附近有與本係統相同或相近頻段的射頻設備工作時,不宜采用射頻會議討論係統。
4.2.6 無線會議討論係統有保密性和防惡意幹擾要求時,宜采用紅外線會議討論係統。
4.2.7 采用紅外線會議討論係統時,應對門、窗等采取防紅外線泄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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